沈阳农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

2016, v.18;No.92(06) 691-6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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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学校法治教育研究
On The Rule-of-Law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

李玉华,孙美新

摘要(Abstract):

法治不同于法制,法治以法制为基础,是法制的精神层面、法制的目标,也是法制要达到的一种结果。法治教育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教育,它需要精神文化来引领,制度文化来约束,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来保障。当中国由法制教育进入到法治教育阶段时,高等教育却仍停留在法制教育阶段,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,机制不健全,课堂主渠道作用发挥不突出,仍处于低水平徘徊阶段。大学生法治教育要脱离低水平循环怪圈、增强法治教育实效,唯有上升到大学文化层面,审视高等学校的法治教育问题,强化法治教育的顶层设计,以大学文化凝练法治教育内容,健全教育制度,完善教育保障,从内而外,全方位推进法治教育,才能取得法治教育应有的实效。

关键词(KeyWords): 高等学校;大学文化;法治教育;精神文化;制度文化;物质文化;行为文化

Abstract:

Keywords:
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 辽宁省高等学校党建研究重点项目(2016GXDJ-B029)

作者(Author): 李玉华,孙美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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